2022年烟台开发区当前疫情防控政策(持续更新)

发布时间:2022-03-17 01:59:13

更新时间:2022年3月6日烟台开发区疫情防控重要提醒

广大居民朋友:

近期烟台疫情,全国已有近20个省份报告本土聚集性疫情,山东省内及周边多地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,现向广大居民朋友作出如下提醒:

一、主动报告行程。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,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、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、同时空伴随人员、来自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烟返烟人员,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居)、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烟台疫情,并配合做好随访登记、核酸检测、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。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,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
二、合理安排出行。密切关注当前疫情发展态势,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城市。必须前往的,需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居)、工作单位报备,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。

三、提高防范意识。树立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”的理念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、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。

在收取快递时,应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保持1米社交距离。取件期间不用手触碰眼口鼻,推荐使用快递柜收取快递。

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,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,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。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四、维护良好社会氛围。请广大居民朋友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,不随意转发、扩散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信息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文明上网、理性发言。

烟台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
2022年3月6日

烟台开发区免费核酸采样点

烟台开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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