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资助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?

发布时间:2023-08-10 18:09:25

  问:3年前,我回老家探亲时获知有一夫妇生下一对双胞胎,因其家庭特别困难,便表示每月资助其50元钱,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。我还郑重其事地与那家人签订了赠与合同。那时,我家经济状况比较好,每月资助50元钱没什么问题。然而,今年7月,我妻子不幸患病,花费数万元医药费后才控制住病情,且仍需继续治疗。这么一折腾,家中一贫如洗,已无力继续资助双胞胎一家。请问:我可以撤销这一赠与合同吗?

  张××

  答:《合同法》第186条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”第195条规定: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,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的,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。”当然,赠与合同的撤销不是随意的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95条之规定,赠与人免除赠与义务,必须符合两个条件:一、存在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事实;二、经济状况的恶化严重影响了赠与人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。你的情况符合这些条件,范文,因此可以撤销赠与合同,不再履行赠与义务。